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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9日,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召开内部研讨会,就“环评报告认定的副产品能否被环境执法部门认定为危险废物”进行探讨。上海恒量律师事务所谢贤林主任律师和周颖律师,应邀参与,并相继发表主旨发言。此外,被邀请参与的专家学者还有同济大学法学院黄锫副教授。
谢贤林律师和周颖律师从危险废物和副产品的法律属性及法律定义、危险废物的法定鉴别程序及范围、执法机关是否具备认定权限等进行了详细阐述。而行政法学专家黄锫副教授从行政法和行政程序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探讨。